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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新版GMP与欧盟GMP的对比

发表时间:2021-11-15

现行WHO GMP广泛使用于超过一百个国家的制药法规和行业中,其中主要是发达国家。欧盟GMP中强调的要求与WHO GMP相似,而中国新版GMP于2011年正式生效。本文将介绍并对比欧盟GMP及中国新版GMP,以向药企阐述二者的区别。

欧盟GMP概述

EudraLex是欧盟药品法规集锦,共有10部。本集锦的第4部是专门收集在欧盟有关药品管理的法规,其中包括对人药和兽药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解释。第4部共包括3个部分、19个附录和术语解释。

欧盟GMP 第一部分为对药品的基本要求,包括9个章节:质量管理(2008年2月修订),制药质量体系(2013年1月31日生效);人员;厂房和设备;文件管理;生产管理;质量控制;委托生产和检验,外包活动(2013年1月31日生效);投诉与产品召回;自检。

修订后的第一章制药质量体系涵盖了在ICH Q10有关制药质量体系指南中描述的概念和原则。涉及的新方法为连续并持续的改进;始终如一地交付适当质量属性的产品以及管理审核;识别可以对产品、工艺和系统本身进行持续改进的机会,同时高级管理层将参与审核。

欧盟GMP第二部分为对原料药的基本要求。通过修订欧盟GMP附录18,将ICH Q7指南的概念引入了欧盟法规体系。目前附录18的内容被称为欧盟GMP指南的第二部分,ICH Q7指南中包含了针对原料药GMP的统一指南。相关要求在美国FDA、欧盟和日本的法规环境中相同。

欧盟GMP第三部分包括对工厂主文件、Q9质量风险管理和Q10的额外要求。注意对于出口到欧盟的人用药品应具备制药质量体系(互认协议)MRA批证书和“书面确认函”。

欧洲药品管理局成员国包括法国药品与保健产品卫生安全署、德国联邦药物与医疗器械所等28个成员。欧盟内由各国家法规机构对各成员国进行GMP检查。例如,在英国的GMP检查由英国药品和医疗产品监督局(MHRA)执行。

中国新版GMP概述

中国首部行业性GMP 于1982年在中国医药工业公司制定,而在1998年卫生部颁布了我国第一部法定的GMP。经过5年修订(分别在1992年和1998年)及两次公开征求意见,卫生部于2010年颁布第4部中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,并于2011年3月1日生效。中国2010新版GMP与欧盟GMP的要求非常相似,并与WHO GMP的要求一致。新版GMP包含14个章节、313个条款及5个附录。

所有在中国已建及新建制药设施都应符合新规定的要求。无菌生产设施,例如血液制品、疫苗和注射剂等应在2013年12月31日之前满足新版GMP要求。已建口服固体制剂设施有不超过5年的过渡期来满足新版GMP要求。在中国,药品GMP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,其对生产企业的地点有明确规定,质量部门应完全独立。新版GMP中还明确规定了质量管理负责人、生产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的学历背景和专业要求。

中国GMP对返工、再加工和回收没有建立详细的要求,也没有详细讨论验证标准及对再验证时间提出强制要求,但是对于设计、分析、清洁和计算机验证给出了一定的指导。

法规的差别

中国制药企业目前所面临的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其所生产的药品,在本地销售及出口时如何符合本地机国际上不同的GMP要求。中国GMP仅根据本地独立的体系检查生产企业,其依据中并不包含国际GMP要求,SFDA并不颁发英文证书。所以,这对于国外买家验证药企是否满足国际GMP标准造成一定的困难。此外,在新版GMP中没有对原料药生产的起点进行定义,但在欧盟GMP第二部分(ICH Q7A)中有明确的说明;在中国原料药生产要求在D级区进行,这一点在欧盟要求中没有明确。以下将对中国新版GMP和欧盟GMP的异同进行详细说明。

质量管理

欧盟和新版中国GMP都建立了质量体系要求,包括确立相应质量目标,应用于从药品注册到整个药品生产工艺的安全,成效和质量控制。欧盟和新版中国GMP引入了相同的质量保证概念和ICH Q9引出的风险管理方法。此外,中国新版GMP确立了实施质量目标最高管理层人员的责任,这一点来源于ICH Q10概念。

机构与人员

中国GMP强调应对所有人员提供与岗位相适应的培训,而欧盟GMP也要求对员工进行培训, 但是其更关注的是适当数量的人员执行并监督药品的生产过程。在中国GMP中管理人员应具备制药专业知识及相关工作经验,质量管理负责人应接受过相关的专业知识培训。

在欧盟和中国新版GMP中明确了生产管理负责人、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授权人的主要责任。然而,新版中国GMP同时还明确了人员的最低资质要求:生产管理负责人(药学或相关专业),质量管理负责人(药学或相关专业)和质量授权人(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位)。

厂房与设施

新版中国GMP要求洁净区和非洁净区压差设计要保证最小10Pa,而对于隔离不同产品线、避免混淆的要求两个法规也有不同之处,欧盟GMP规定“不同产品间不能靠近包装,除非有物理隔离”,中国GMP对于生产企业和设施的选置则明确要求厂房所处的环境应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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